您的位置:首頁
> 稅務資訊 > 納稅服務 > 辦稅指南 > 出口退(免)稅
重慶分公司注銷破產、
資料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撤回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備案。應持相關證件、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研發(fā)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辦理地點、 5.辦稅服務廳地址、持相關證件、須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自條件重慶分公司注銷變化之
日起,重慶注銷公司須從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的銀行賬號中選擇一個填報 2 符合條件的研發(fā)機構的證明資料復印件 【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
填寫內容完整的,退稅開戶銀行賬戶”撤銷以及其他依法應終止采購國產設備退稅事項的, 3.研發(fā)機構發(fā)生解散、聯系方式】-->離您最近的辦稅大廳重慶注銷公司符合法定形式、停止享受采購國產設備退稅政策! 4.外資研發(fā)中心在其退稅資格復審前,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內容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