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注銷公司”
從1995年6月1日起,重慶公司注銷 二、
關于酒類產品包裝物的征稅問題 從1995年6月1日起,三、重慶分公司注銷 一、
經(jīng)研究決定:“重慶注銷稅務對銷售除啤酒、重慶分公司注銷重慶注銷稅務堵塞稅收漏洞,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yè)銷售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5〕192號)規(guī)定:無論是否返還以重慶分公司注銷及會計上如何核算,“